年方英华此去无踪令人痛,
志留世间后来有心遂遗愿。
刘凌,男,汉族,生于1982年5月27日,重庆市人。中共党员,大学本科文化,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民警,二级警司警衔。2009年11月28日在执行打黑除恶任务办案途中不幸殉职,光荣牺牲,卒年27岁。
刘凌2003年毕业于重庆警官职业学院,参加公安工作。在短暂的从警生涯中,刘凌同志始终坚持把党的事业、人民利益、国家法律至上作为职业坐标和人生追求,出色地完成了AAPP阅警式、迎峰会保安全反恐实战演练和夏季治安综合整治等极难险重任务,荣获公安部个人三等功三次,嘉奖一次;重庆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;九龙坡区特别贡献奖;并追记为公安部二等功臣。
刘凌短暂而光辉的一生,忠孝报国,无悔人生,诠释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坚定信念和忠诚本色,无愧于人民群众的忠诚卫士,重庆警界的优秀儿女,九龙公安的杰出代表。年方英华,志留世间,英雄不死,浩气长存。